你好,我儿子用身份证和别人连保在信用社给朋友带款,但带款他朋友没还
要被执行。
您好,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冻结之后,未还款是要被执行的
提执行异议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所以您儿子需要偿还债务,但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具体应该研究改名是否符合程序,否则,无法主张权利
银行执行你儿子名下财产你没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