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钱买的房子,购房后3个多月又复婚,复婚几年后又离婚,房产证上登记与前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房屋属共同财产 需要共有一致同意 才能处分该房屋
属于共同财产。
登记在2人名下的,是2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