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未经本人同意夫妻1方能私自转走对方戸口吗?多谢!
你好,不可以
不可以的。
您好,这是不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另外,婚姻法第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能帮到您。
你好,户口是要本人进行办理的,别人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