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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责任划分

摩托车撞人责任划分 在2014年9月10日晚19:40分的雨后我横穿公路准备去坐停靠在站旁的公交车回家,在横穿公路前先看了两边路口均为均为红灯再行进的,就在行驶到公交专用道,快到公交车前时,突然从公交车后穿出一辆摩托车,在我停止行进进行避让时摩托车直接将我撞倒在地,致使门牙缺失3颗,根部局部断裂一颗,松动度超过3级四颗和尾椎骨折的严重后果。这其中摩托车的时速据车主所讲为50KM/h左右,他从停靠的公交车后直接变道驶出,没有没有鸣笛等任何提示;我横穿的公路中间有水泥隔断,但交警在10月30出具一张说我是穿过道路中间绿化带,摩托车未文明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并判定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书。我想请问该事故责任划分究竟该是什么情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rry……(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4-11-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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