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机动车辆安全装置不全,超速驾驶,撞伤一人后逃逸,受害者伤的不重,肇事方会蹲监狱不?有没有刑事责
具体需要看实际情况属于肇事逃逸
不会的,
不一定的
不一定
一般是没有刑事责任
没有刑事责任
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是没有的。
如果伤者没有达到重伤的程度,则无刑事责任。
你好,如果构成重伤并且具有逃逸情节的话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没有达到重伤就不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