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时,说了声“警察查房”算冒充警察吗?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定性为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因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足以压制受害人,使之不能、不敢反抗,最终使嫌疑人顺利达到犯罪的目的。
所以,关键看你是在什么时候说这句话,若是在情节同时谎称警察,这种情况也能制止受害人反抗,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属于加重情节。
若是在进入受害者房间情节之前,为了顺利进入受害者房间而谎称警察查房,就不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建议你委托律师辩护、会见。
详情可以电询。
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分析本案情节,有几个法定加重情形,一是入户抢劫,二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如果再细致分析,就看当时抢劫的时候,到底有没有穿假冒的警服去抢劫。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
属于冒充军警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