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1个亲弟弟在2013年2月16日经亲人介绍与同乡的1名女子相亲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退还。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你好,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