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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名美术专业的女孩,16岁,父亲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名美术专业的女孩,16岁,父亲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名美术专业的女孩,16岁,父亲是所在地小学的美术老师。
    由于我在美术方面取得了一些青少年比较难得的成绩﹝主要有PHE国际青少年书画大会“大美之星”称号、14项切尼斯世界纪录、中华文化名人堂和中国国际艺术家协会的会员,并属于特批获得国家二级画家资格认证等,上网“天水熊珊”、“天水熊建林”可以查到﹞,父亲所在小学的一些学生们自发想到我家参加美术培训,由我自己联系学生、授课。
    我想这是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自己也具备这种能力,便欣然应允。但其中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们:
1、我尙未满18周岁,在学生及家长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在家里办小型美术培训是否合法?
2、父亲所在学校正在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禁教师在家办辅导,假设教育局等部门认为我尙未满18周岁,有父亲以我的名义在家办班的“腐败”的嫌疑,并要进行处罚,这种嫌疑与处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谢谢老师们(*^__^*) 
                                                             学生 熊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4612……(上海)
提问时间:2014-11-0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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