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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肇事者多次找麻烦,执法人员借口法律不健全不能执法

肇事者多次找麻烦,执法人员借口法律不健全不能执法 肇事者:A,男,癌症病人患者,已经有案底。
受害者:B,男,在家里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国家一级残废人员)
事件:A多次借口招B麻烦,已经由口角争执发生至血案,执法人员了解了情况后,借口法律不健全不能执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889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1-07 20: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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