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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发生质量问题寻求维权支持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发生质量问题寻求维权支持 一、情况简述:全款购买了哈尔滨市一经济适用住房,有购房合同,进户时房屋的门窗损坏漏风跑气,房屋内有人住过的痕迹(有当时相片和物业文字说明为证)。进户一个多月,发生供热阀门爆裂发水房屋被淹,供热被停,多次与物业、施工方联系维修未达到效果(有相片、快递投递记录查询单为证);与供热公司多次联系,与下个供热期才供热。
二、当前进展:
(1)供热公司已双倍退还停热期热费(有退费字据为证)。
(2)经济适用住房售房方赔偿由房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购房方的经济损失没有赔偿:包括晚进户、无法居住造成购房者租房的费用;室内及阳台窗户安装倾斜、漏风跑气、窗体破损更换维修费;室内暖气、墙面、电源跑线、插座、进户前有人居住且造成环境恶劣清理费;购房者多次联系的通讯、交通、误工等费用;由于质量问题带来的精神伤害损失费。
(3)物业已出具情况书面说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指挥中心已现场拍照确认;没有达成书面协议;没有起诉。
三、根据上述情况,给予指导,解决此时的法律程序或途径,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j199……(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11-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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