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后经协调后签了和解书,对方常年来闹事!我们想重新翻案!
打架后经协调后签了和解书,对方常年来闹事!我们想重新翻案! 我们家和对方家在2008年因建房子打了一架,当时对方使用了一些含有硫酸成分的药水攻击我们,家里有一人被撒到小面积烧死,后在医院治疗,警察检查出含有硫酸的成分,但是不能达到流霜药物成分,一人轻伤,有轻伤鉴定报告。后经居委会协调双方都签了和解书,事后对方经常来闹事,有一次叫个老人去我们新房子哭闹还住在里面,2012年前对方家有两个小孩去游泳溺水死了,又变本加厉的就跑来我们家哭闹还砸了我们家的窗户玻璃,当时家人怕家里的小孩子受到惊吓,暂时搬家到市区里面租房子住,到现在将近2年了,对方到现在已经发展到撬掉我们家的门锁,锁上他自己的锁,还搬了些东西进去我们家里面,对方每次来闹事我们都有报警处理,(次数不下于50次)可是每次警察都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处理。这几年来我们多次问警察怎么处理,警察都是说他们也没办法处理了,只能去法院起诉他。请问对方算是违约了和解书吗,我们可以重新翻案吗,去法院起诉他,会对他进行什么处罚处理呢。可以让对方去坐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3678……(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4-11-07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