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顾问
无法公证下,此遗嘱是否生效
无法公证下,此遗嘱是否生效 遗嘱
本人XXX,现年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
本人名下有两套宅基地,又出资大儿子XX自建一房,但因大小儿子关于本人名下两房的继承存在争议,为防本人身后出现争端,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本人名下XX宅基地与XX宅基地均由小儿子XX继承。
立遗嘱人:黄XX(签名盖手指摸)
见证人:刘XX(签名盖手指摸)
王XX(签名盖手指摸)
2014年X月X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3556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1-07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