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重庆在广东读书的学生,3号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同学用到刺伤到肺
这是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你好,加害人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至少应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
涉嫌构成伤害罪,如果伤害着未成年,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赔偿你损失医药费的义务。
这是可以要求侵权者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
要承担民事赔偿
建议报案处理,这个属于故意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