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是重庆在广东读书的学生,3号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同学用到刺伤到肺

你好,我是重庆在广东读书的学生,3号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同学用到刺伤到肺 你好,我是重庆在广东读书的学生,3号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同学用到刺伤到肺,肺也割去了1块,请问学校应该负约多少的责任,伤人同学的爸爸怎么负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潮州)
提问时间:2014-11-07 06:3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