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属于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属于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我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太阳能经销商签订协议预交保证金6万元,要求住户只能购买该太阳能经销商的太阳能,拒绝其他未缴纳保证金的太阳能经销商在该小区销售太阳能,如果住户未按要求购买指定经销商的太阳能则一律不得安装。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所说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戾轩辕(甘肃-金昌)
提问时间:2014-11-06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