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套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请问我可以出售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