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新闻侵权

单位集体活动照片放在单位共享Q群里供单位内部人员看阅和下载,算侵犯员工的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吗?

单位集体活动照片放在单位共享Q群里供单位内部人员看阅和下载,算侵犯员工的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吗? 单位(非商业单位)30周年志庆,把单位近30年来的单位曾公开活动的集体照和一些职工在活动中的单人照,放在单位的Q群里,作为单位纪念活动使用,有些照片配上姓名,与照片人一一对应,供新旧员工看阅和下载。有个别职工说,这侵犯了她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要诉至法律来维权,要求名誉赔偿,请问这能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sch(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4-11-06 10: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