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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3年通过中介公司三方(中介公司,卖方,买方-我)签署了房屋居间装让合同

2013年通过中介公司三方(中介公司,卖方,买方-我)签署了房屋居间装让合同 2013年通过中介公司三方(中介公司,卖方,买方-我)签署了房屋居间装让合同,合同的最后有一项其他事项,我为保证我的利益,让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员工在我的合同上添加了一句“如果买房拿不上购房合同,中介公司将全款全额退还给买方”,且中介公司给我开的购房收据。至今房子仍没办成,我将中介公司和卖方起诉,想让中介公司退还我的房款,因为卖方是退休老职工没资产。因其他两份合同中没有中介公司添加的那句话,法院不认可,我现在要求法院做笔记签订,法院不予受理(原因可想而知,做为弱势群体感到特不公平,特无助),想咨询一下天下善良的人及律师,中介公司在我的合同中添加的那句话起不起作用,应不应该由中介公司退给我房款??如果应该我想继续上诉。。。在此诚挚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季花凉(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4-11-05 13: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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