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财产继承等事宜
关于财产继承等事宜 我父亲先过世,爷爷又过世,奶奶现在病危,共有大伯(长子)、我父亲(小儿子)、姑姑(长女)三个孩子,我是家里唯一的孙子。奶奶家存款不详(大伯拿着),公租房一套,我大伯家的堂姐的户口在公租房内,请问,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我父亲的份额,还有如果公租房改为我堂姐的名字,我是否可以要求大伯家拿出部分金额作为对我的赔偿?如提前和姑姑、大伯约定要分配方法,是否可以按约定协议执行?公租房在约定内容中进行分配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Oj9037(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2-15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