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到检察院侦查科需要多长时间?
问清楚案件在什么阶段,什么时候开庭。
您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
可延长两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可再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可延长一个月
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你好,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检察院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最长可以延到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期间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年真是时间较长,建议委托律师。若需帮助,请在工作日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