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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是否可以打官司!

是否可以打官司!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亲曾经患过轻度脑出血、但是回家后没有留下后遗症。后来、父亲认识了一家叫 “郑州就好医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人、然后听从他们的介绍买了两万多的产品,并且和他们家导购相处融洽、他们几次组织去太原或者其他地方参观他们的其他公司、第一次安全回来、第二次回来之后还没有安全送回家、吃午饭的途中在此患有脑出血、并且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已经三个月过去了、父亲还处于痴迷状态、行动也不便、整个人处于瘫痪状态。母亲已经辞掉工作全心照顾父亲了。可我想咨询一下、这样能和他们打官司吗?他们应该负责任吗?或是给个交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姜腾云(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4-11-0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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