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中的工伤赔偿责任
雇主你承担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受伤的工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应由你来承担。拆迁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雇主即你自己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这不属于工伤,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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