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十日
如果对处罚有异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2,根据以上规定,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公安机关确实有权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对拘留决定不服的,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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