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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分房,已办好个人产权证, 辞职后房子的归属

单位福利分房,已办好个人产权证, 辞职后房子的归属 98年单位福利分房,按成本价购买得到一套小房子,产权证是个人的,几年后辞职,因不满补充协议上的服务年限,不得不将产权证交回公司,换回档案,单位扣除每月房租后将购房款退回个人,但双方一直没办理产权变更.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个人还能要回这套房子吗?当时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ees_……(北京)
提问时间:2014-10-30 10:19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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