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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用问题

关于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用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小孩抚养费用问题。南京一对夫妻离婚后,小孩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1千元生活费,教育费用均摊,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但实际上,男方拒付生活费以外的教育费用。目前,男方断开所有通讯联系方式,没有具体住房地址。女方无奈起诉法院,希望法院利用其相应地法律权限根据身份证号查询男方购房所在地。但法院要求女方提供详细地住址,至此未果。  如果要求公告送达,对案情进展没有任何帮助,我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法院是否有权利或义务在女方的要求下,查询男方房产? (背景:男方婚内出轨,要求离婚期间多次施暴,离婚时财产分配严重不均。迫于当时精神状态,女方家人让步同意离婚,注意力较少放在财产分配上,但男方乘机刮分财产,造成严重不均。婚后对小孩不闻不问,出于法律咨询的目的,所述信息均客观真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yli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10-2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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