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村委更换之后单方面说之前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农村村委更换之后单方面说之前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我家是养猪的,因为想扩大规模,所以承包了十几家散户的闲散用地(之前做场院小菜地用的)大概一共有七八亩地。当时是想散养猪,所以同村委,村民协商一致签字,经镇政府同意之后以每亩150元/年,每年一交签订承包30年合同。土地承包下来之后我们就又费了十几万把这七八亩地周边圈了围墙。准备生态散养猪。 后来因为养猪价格低迷,一直亏本。我就用来种庄稼了。现在我们村委重新选举的村委会,以改善本村环境为名,把我村开荒及菜地场院统一回收,再公开招标承包攒钱修路,现在说我们之前的合同作废,要求我们以一亩地300元的价格承包,且要一次性交齐30年的,就这么想推翻我们在他上任之前签订的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165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10-28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