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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法院通知:鉴于您邓晓媚 本人参与由《新浪公司》举办场外抽奖活动

北京市人民法院通知:鉴于您邓晓媚 本人参与由《新浪公司》举办场外抽奖活动 北京市人民法院通知:鉴于您邓晓媚 本人参与由《新浪公司》举办场外抽奖活动,经本法院查实您当时填写了个人详细资料,同时这份合同也已经产生了法律保护。经《新浪公司》律师事务所呈报本法院起诉您违约合同1案属实合法,决定受理立案!起诉您要赔偿违约金5万元至10万元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接到通知信息即来电:01058166234咨询解除合约。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4-10-28 18: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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