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由女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并以女方名字登记,离婚时男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房子么?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保险起见,建议做个公证,写明购买该房屋的出资由女方父母出资,只赠予女方一个人。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对方是无权分割的,建议你父母写一份赠与你个人的赠与协议,写明赠与你一人,就更加保险了。
以你的名字,且一次性付款,离婚他无权利要求房子。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