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那对方的身份证去房产局更改房产登记情况是否有效?
您好!
1、私自拿对方的身份证变更房产登记是无效的,可以向房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变更登记、恢复至变更前的状态;如果房产登记部门不同意,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装修费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已经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在离婚时是不再给男方补偿,因为离婚时分割的是现有的财产而不包括已经消费的财产。
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您满意,请采纳!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1、一般没有经过授权是无法变更房产登记信息的,如果已变更的,可以要求主管部门分撤销,甚至可提起诉讼。
2、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份额的,一般对半分割;用于装修的费用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装修费是男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