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发案前手机店监控录存在漏洞行为 ?

发案前手机店监控录存在漏洞行为 ? WSXF259856 
监控录影像有存在漏洞行为?。 
洪濑镇派出所约了几次谈过这起报复案件.派出所所长对我等几人讲过此案.有可能永远不能侦破.看我等信访人员是否满意。南安市公安局向省长信箱答复.将进一步侦查.至今已过半年多的时间.还是毫无音信。而只告知该作案的手机及号码卡是南安市康美镇某移动营业厅出售。也没有进一步详细排查嫌疑犯. 而且拷贝给我们看的监控录影像中有存在严重漏洞..“即案发前有一个小时间段没有监控录影像.例如[15:00-16:00]没有这时间段”?。后来向南安市公安督察反映.督察只听洪濑镇派出所警官陈明兴一面之词. 而不接受监控录影像有存在漏洞行为?。 村务不明查.访民受报复.盼上级领导的重视 
信 访 办  请 南安市局 于2013-09-01 前回复。 [转发时间:2013-07-01] 
   南安市局 预计回复时间:2013-07-01 
  黄景昭同志: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12年10月24日21时25分左右,您在南安市洪濑镇三林村美墘路口被三名不明身份的人持铁管殴打致伤,案发后,我局洪濑派出所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查明案发当晚与您进行联系的手机卡系2012年10月23日在南安市康美镇一移动营业厅售出,我局办案人员已提取当天该营业厅10时至17时的监控录像,并随机调取了该营业厅22日(时间段:10时-14时及16时)、24日(时间段:10时-14时及16时)的监控录像。您反映监控录像存在漏洞问题,系因22日、24日这两天的录像是随机抽取的,而嫌疑人买手机卡是在23日,当天的监控录像已完整调取。经查,本案嫌疑人只打过这一次电话,并只使用过这一次手机,该案因证据线索较少,目前尚在进一步侦查之中。2013年7月29日,我局洪濑派出所领导对您进行了约访,当面告知了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也取得了您的理解。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zh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4-10-27 22: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