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63,被喝醉酒的人叫了5个40左右的人打了,鉴定为轻伤,
你好,直接去问问办案民警,或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
请采纳。。。
向上级机关投诉
抓人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得看看你父亲做错什么没,公安机关抓人,是需要证据的,可能证据不足。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保障权利
建议向公安局或上一级公安局投诉,或者聘请律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如有疑问,可来电或约见免费咨询!
派出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向公安局督察投诉或直接想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