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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追讨拖欠工资

追讨拖欠工资 我于2012年2月中旬至2013年6月底于一家公司工作,当初与公司法人商谈待遇为12.5w年薪(税后),未签劳动合同,属聘用制,社保由个人在成都购买(可拿至公司报销),现公司法人于2014年8月左右更换,公司找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余款未付,社保未报销,工作1年以上解聘员工应按劳动法规定工资赔偿未付,另我小孩于2013年5月19日出生,公司在小孩刚满月解聘员工断绝家庭收入是否有相应赔偿(我妻子于计划怀孕时已离职至今未工作)?
如聘请律师,胜算有多大,需要支付律师费用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ngy……(西藏-拉萨)
提问时间:2014-10-27 15: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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