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到地应不应付有赔偿责任
我到地应不应付有赔偿责任 你好 我7年前与同学去歌厅 唱歌,酒喝多了,去卫生间 ,在卫生间看到2个女孩 在说话聊天, 我就好奇 扒门偷看,被她们发现了, 她们叫了几个人把我打了, 过后我回房间。走错了门 走进她们的房间, 他们看我进来 就追出来 打我, 我与他们撕打在一起 ,我同学看到了上来帮忙, 被他们的其中一个人拿刀 给扎上了2个,都是重伤, 当时那个人逃跑了, 直到去年才落案 , 被判刑3年 ,还拿了一些补偿, 我同学家长因为这些年 我没有给他们补偿 所以现在要求派出所追究我, 要我找他们2家进行协商, 我答应给他2家一家3000元 他们不同意 。 派出所也总追着我 要我给个答复
我现象问一下我到底付有赔偿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含笑风声(辽宁)
提问时间:2010-12-1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