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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一个老板欠我钱`因还不出钱他把他自己名下的2400亩松树全部抵押我`而且在法院也买了财产保全`后来我胜诉了`后来又有两个人在法院告了那个老板``我是最先告的``后来那2400亩松树被火烧了1200亩`保险公司陪了40几万`那个老板很狡猾`后来又把那个山转让给他妹夫`在公证处经过公证`我让法院去保险公司拿钱`保险公司却说这比钱已经不是那个老板的了`后来我经过千辛万苦`才把那公证撤消`如果我不把那个公证撤消谁也拿不到钱``那个钱我本以为可以全部划分给我的`谁知道法院把那个钱划分给其他的人`而我却只得到一小部分`请问法院这是违法操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mul……(广东)
提问时间:2010-12-13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