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1下,我的右手中指断了1节是工伤,我还可以要单位1次性赔偿吗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可以要求,如果构成伤残的话就可以按照伤残鉴定等级来确定赔偿,如果不构成伤残,就只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及时申报工伤,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这需要结合你的年龄工资以及所在地的社平工资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你好,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来计算。
可以获赔之后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