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占用公共面积
关于占用公共面积 2013年七月我家进行了婚房装修,由于是一梯四户的房型,我家是04室,门口有一块只有进我家会经过的公共面积,大概0.8平米,公共面积上有隔壁邻居家卫生间的窗户,和邻居沟通后,我们在公共面积外安装了防盗门,邻居家卫生间的窗户就划在了我家,也根据邻居要求接了排气管,从卫生间接到了防盗门外。为了邻居隐私考虑,还在他卫生间窗户外面安装了窗帘,公共面积里面还安装了木门隔音。另外说下,我们整栋楼都是把防盗门或者铁门装在公共面积外的,就是大部分是铁门,小部分是防盗门。装修完工后邻居还来我们家参观过两次,说装修的好。现在时隔一年多,邻居提出我们占用了公共面积,影响他家通风,透光,要求我们恢复原样。但是这一年多邻居都是把房子借给别人在住,他自己没住过,而且这一年多他厕所的窗户也从来没打开过。经几次协调,我答应邻居只要我们家有人,就把里面的房门打开,让他通风,但是需要他把卫生间的窗户打开,邻居始终不肯让步,一定要我们恢复原样,而且也不愿当面协商,每次都通过电话。后来物业也看不过去,跟我们说其实邻居家的防盗门也是违章的,门应该是内开,外开的门都是违章的,如果邻居一定要跟我们打官司,物业说可以用这条来反咬他一口。其实现在新装修后门都装外开得了,这个我们可以接受,就是希望邻居不要强迫我们恢复原样,我们防盗门上是总电表,拆了防盗门要破墙,会损坏总电表,破坏装修的隐蔽工程,而且防盗门里面就是扇木门,拆了防盗门,我们家就没有防盗门了,人身财产安全就出现问题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96039……(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4-10-27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