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不交停车费,不让业主车进小区!各位律师太没职业道德了
不交停车费,不让业主车进小区!各位律师太没职业道德了 我看到 不交停车费,不让业主车进小区!这个咨询帖
大多数律师评论都是 收费合理
其实这一点都不合理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停车位分两类 一是没有产权属业主共有 一是有产权需要买卖或租用 而人家都说了是地面停车位 大多数地面停车位都是占用小区公共绿地与公共道路 属于业主共有
还有不论业主不交停车被还是 物业费 物业公司都无权不让业主进入小区 这是一种侵权的行为 或者说事一种违法行为 如果业主为支付应支付为物业公司的费用 物业公司应当 通过法律手段取得 而不是暴力的强制手段
各位律师的评论是在误导咨询者 是在怂恿不合理不合法的违规收费
简直毫无职业道德 起码也要问问当事人 物业是否拥有产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wwvww……(四川)
提问时间:2014-10-2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