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有精神病史子女不赡养老人
有精神病史子女不赡养老人 我哥曾三次入精神病院,当时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偏执症,体格健康,但社会认知低。近期经医院鉴定不构成入院条件,属“道德”问题。我在湖南工作,我父母在广东和我哥生活,父母年纪大了,我哥无工作(主要是本人也无意愿),无经济来源,隔三差五借故向父母及我索要生活费,并伴有争吵,多年来无数次的妥协,也觉无奈,想咨询这种有精神病史的子女,如何利用法律约束其对父母的极其无理的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先生33(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10-26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