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
2014年10月03日21时20分,在南通沈海高速发生三辆车追尾交通事故,第三辆小型客车追尾第二辆车,导致第二辆车追尾第一辆车,我(第一辆车)车后部受损严重,车上有两人受伤,10月19日人员出院, 10月23日所有当事人去交警大队处理事故,事故认定第三辆车负全部责任。
问题点:责任认定后,交警未协调任何赔偿事宜,让自行协商,我与责任方协商,让把我现有医院医疗发票费用结算了,但责任方给个她的报案号,让我们找保险公司,其它事情一律不管,很无奈情况下,和他们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只是把发票拍了些照片,让我们回去,等待他们审核。现在车子我自行修理,医疗都是自行垫付。责任方不理。
请求帮助, 是不是要起诉,起诉的费用如何结算?起诉都要哪些材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_19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0-25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