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双方离婚后,女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再次向男方索要房产!
双方离婚后,女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再次向男方索要房产!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
今有一些法律问题向各位咨询,望给予解答,双方于2014年9月23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女方同意用辽源的一套住房,于长春的住房对换,达到财产分割问题,但是在2014年10月21日,提出子女抚养问题,子女是由女方抚养的,离婚协议上面也标明了,现在男方想要回抚养权,女方提出拿长春的房产,来交换子女抚养权,我应该怎么办,该如何解决我的困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p659……(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10-25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