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致残赔偿
工伤致残赔偿 我于2009年1月下班路上出车祸被鉴定工伤致残10级,当时是肇事者赔偿了一切费用,其中也包含了伤残金,公司没有出具任何费用,只是给了我半年的带薪假,2009年9月份合同期满就没有在续签直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直到2014年6月底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我又在就业现在又失业,我可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要求前公司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药补助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离开家再说(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4-10-25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