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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私闯民宅,持刀行凶造成人身伤害

私闯民宅,持刀行凶造成人身伤害 晚上7点左右,舅舅和舅妈持刀闯入我家中,殴打正在吃饭的爸妈,致使爸爸双眼钝挫伤,双眼眶内侧壁骨折伴筛窦积血,右眼上眼睑外侧缝合一厘米伤口,已经报警并立案,此伤害能否构成轻伤害?是否定为刑事案件?能否定罪?定为何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袁庆标(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4-10-24 23: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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