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交警部门调解协议和保险公司行规不一致,主要责任方也逃避理赔的问题.
交警部门调解协议和保险公司行规不一致,主要责任方也逃避理赔的问题. 我于2009年国庆期间出车祸,当时一辆外地货车撞飞一辆无照无证三轮车,三轮车车箱及其司机飞过中间绿化隔离带撞到反向车道正在正常行驶的我的轿车车前轮侧面,三轮车司机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为: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三轮车司机及我负次要责任,我的责任认定理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当时我不甚满意,理由有二:1.在事发过程中我没有超速等驾驶不当等行为,我在行车道中间道正常行使。交警部门亦没有我超速或驾驶不当等行为过错的证据。2.事故的发生和我的车速无关,我即使以很低的速度刚到被撞地点,也一样被货车撞飞的三轮摩托撞上,并且撞击部位是轿车的左前轮侧面部位。但为尽快达成协议且我有全面的保险,交警部门调解时我同意分担15%的责任,货车方承担70%。死者方承担15%,死者的赔付总费用在对方交强险金额内,全由货车方赔付(调解员说超出部分才由我方保险公司赔付,后来保险公司说保险业内条例是不管责任大小各保险公司平均赔付,麻烦就此出来了)。
协议达成后货车方一直不进行理赔,2010年8月死者方通过起诉拘留货车司机并得到对方现款赔付,但货车方仍然对我不予理睬,我打电话和短消息都不回。我到我所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询问,他们说我只能在平安保险公司拿到损失15%比例的一千多元理赔费用,其余的应当在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或由货车主(即货车司机)赔偿,虽然死者的交强险赔付的部分按保险业内条例,我所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也应理赔一半约5万元,但交警部门调解协议中所写却是全由货车保险公司理赔,所以我所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拒绝交强险赔付部分。
现在我的问题是:1,我现在如过起诉方式解决,极有可能出现打赢官司却陪钱的情况,因为对方大概已经连货车都卖掉给死者方现款赔偿了,对方无钱赔付我的损失。那么是不是应当连带起诉对方保险公司(对方是中华联合)?起诉的程序是先起诉货车主不能拿到赔偿后再起诉对方保险公司,还是把对方保险公司做为第二被告一起起诉?2,我估计货车主不和我联系理赔事项,极有可能是协议中交强险全由货车方保险公司赔付这项,因为与保险公司交强险不计责任大小平均赔付这一条款相悖,货车方保险公司也拒绝按交警部门调解协议理赔。大概是他是想拖的我急了让我主动去跑理赔这种麻烦事他就可以坐享其成。那么应当由谁和怎么起诉双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有不起诉的其他什么办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随便了(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12-13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