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轻伤纠纷问题求助
轻伤纠纷问题求助 我过生日朋友聚会,聚会时我及一帮朋友和外面两个人发生了斗殴,双方都有受伤。后来两个外人打了110报警并到派出所录了口供(派出所人员当时没有到现场取证),其中外人甲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医疗费花了大概2000元。现在甲指认是我打了他,事实上我没有打他。但是考虑到虽然不是自己打了甲,有可能是朋友打了他,于是向甲提出私了,不料甲开口就要10万元,找谁调解都不行。经打听,此人是附近的一个无赖,经常碰瓷,开黑面包车拉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敲诈附近的人。目前的情况是我无法承担高额的私了费,派出所不断的找我和我朋友传话录口供,不断地恐吓我和朋友,但是目前也没有找到打人者。昨天我到医院查看甲的住院记录,发现甲办理入院手续是以6小时前车祸的名义办理的,伤情鉴定也是以车祸受伤的名义办理的。我问派出所办案人员能不能以此为证据证明自己和朋友都没有打甲,派出所说不能,说甲以车祸入院只是为了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医疗费(打架受伤不能用医保),对案情没有影响。请问律师办案人员这样说对么,我现在想想极有可能是甲本来就有伤故意到我聚会上找茬敲诈的,我现在能不能在派出所结案之前以甲的入院记录是车祸为证据起诉甲敲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xi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10-2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