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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本人有1事咨询: 1:本人做1个居间招标工程,在居间过程有编造自己身份
律师你好, 本人有1事咨询: 1:本人做1个居间招标工程,在居间过程有编造自己身份 律师你好,
本人有1事咨询:
1:本人做1个居间招标工程,在居间过程有编造自己身份,(说自己是发改委能源局的工人员,在地方市政府挂职)。
2:居间过程我做到了居间义务。做了招标的方案,要对方加入某协会(有发改委直觉联系的)
3:再这期间本人要求对方拿了现金5万元,说送给领导。对方拿了两幅字和5万现金给了我,我最后给领导3万元,自己留下2万没有上报。
4:初步方案订好,本人去对方公司签居间合同,要求对方给我差旅费,1万元同时订了住对方公司地机票。
5:到对方公司后,参观了解工厂及项目建设技术后,签好居间合同回京,对方告知发改委下文受理他们材料。对方送两台手机,拿1张银行卡告知里面有10万元及密码,还说不够回京电话给他。(10万元没给领导)
6:拿着居间合同回京,到京告知对方(发电话信息的)还需20万元,同时汇到本人银行卡号2万元。
7:后安排领导中秋节那天去了对方工厂参观,领导回京后给领导每人5000元红包。
8:同时安排对方上北京跟领导(副司长)当面汇报项目情况。
9:现由于甲方业主单位不采纳发改委整改文件,不招标,不评标。对方现说我方居间工作能力不行,要求撤销居间合同,同时告我诈骗罪(编造身份为由)要求退回款项39万元。
10:居间合同内容分有甲方业主单位,如重新评标对方需之付我方100万元作为居间费,如对方退出不参加投标评标,须支付我方500万元居间费。
11:现对方要求本人退回39万元,重要的是钱已投资失败,没钱退回。
12:钱无法退回,对方针对我本人编造公职身份造假,影响他对事态失去主观,告我诈骗。
向这情况怎么处理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0-2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