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1下,婚后我公公买了1套房子,只写我老公的名字,以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属于你丈夫个人财产的。
你公公全款的,是他个人财产,否则,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属于赠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