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四年级学生上体育课测试体质健康数据了,在升旗台,有一个学生在上面跳,另一人拉了一下升旗台中间的两根杆
四年级学生上体育课测试体质健康数据了,在升旗台,有一个学生在上面跳,另一人拉了一下升旗台中间的两根杆 这个孩子9周岁,2005年04月14日出生,我是体育老师,在升旗台测试全国体质健康数据了,好几次警告学生不要上升旗台上玩,还从升旗台赶下过学生一次,又上去了,结果一个学生要从上面跳着玩,另一个学生把升旗台上两根铁杆的铁链一拉,把另一个学生拌倒了,掉在下面,把左胳膊右腿都弄骨折了,当时我在场,离的就有2-3米,现在医药费,打石膏费,打车费共花了2000多元,当时去医院都没有拿钱,我体育老师给垫付了1300元,现在拉铁链绊倒那方的家长,不愿意出这个钱,当时出事我都培同去的医院,及时送去医院治疗,事后老师尽到救助的责任。以前也告诉给同学们不要上升旗台玩,尽到管理的责任。请问我觉的我作为体育老师无过错责任,也没有主观故意,要不要事后承担道义上的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suo……(山西-朔州)
提问时间:2014-10-23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