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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舅酒后与女人发生性关系,被其丈夫撞见,告其强奸

我二舅酒后与女人发生性关系,被其丈夫撞见,告其强奸 我的二舅在天津打工,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他喝醉酒后与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被这个女人的丈夫撞见。这个女人的丈夫以强奸为名报警,将我舅舅拘留。现在这个女人的丈夫改口告我二舅强奸未遂。撤诉的话,要赔偿他15万。
    这个女人与我二舅是安徽同一个地方的,比较熟。有人当天事发看到,我二舅喝多了后推自行车回家,在这个女人的家门口与这个女人主动拉我二舅的自行车,并与其嬉笑打闹。
    现在我二舅被拘留,并不让他的家人与其见面。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如何。今天,我大舅去派出所问,抓人的警察说当时问什么二舅承认什么并且签了字。
    如果我二舅真实犯罪,受惩罚理所应当。但如果真的是与这个女人有私情的话,强奸未遂就是诬告的罪名了。
    请热心的律师指点下一步该做什么。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ada……(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4-10-2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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