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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本人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周工作6天,休息一天,工资条上每月有1000元加班费。一年签订11个月,一个月放假,发放基本工资。另外国家法定休息(如五一、十一)均只休息放假时间的一半。
这种情况合法吗?如果仲裁或上告我能拿到多少加班费?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isha……(北京)
提问时间:2014-10-2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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