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你1下,我的弟弟20岁和1个女生17岁(还是学生)发生了关系
这是不构成犯罪的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 争取宽大处理。
如果女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协商处理,不属于强奸罪
你好,如果双方自愿,则你弟弟不构成犯罪.
只要没有违背女孩的意志,是女孩子自愿的,就不构成犯罪
该女生己满14周岁,不属于幼女,只要是自愿的,不属于法津应追究责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