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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首次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证

首次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证 我是2011应届护士,我现在在东莞,我大二在校与东莞与台湾合资的私人医院签订三年的合同,但是我们在考资格证前有违约的同学,他们只赔了该医院实际打的钱的费用9900,没有利息。他在此期间没有对我们有任何的培训。所以违约就只返还9900.我们是今年6月9号到这家医院上班的。并没有再签定另一份合同。最近几天可以首次注册护士资格证,但是他要求注册后要至少在医院工作一年才能辞职,并且有暗示若要变更执业地会拖延变更,会延长签字与盖章。请问上面两种做法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304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10-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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